{#blogname ~ -->
哈尼哈尼 - [毛毛鸡与皮蒜蒜]
Tag:  时间: 2008-12-03

自从咖啡卷跟眼睛喜结连理后,各猪头对她有了新的称呼。比如何大宁会写,今天早上喝了黒眼睛太太。与此类似的,我可以说,今天吃药不能喝茶,只能喝我太太了。哈哈哈哈。之后的某一天,咖啡卷就开始哈尼哈尼的叫了。我也肉麻兮兮的称她为咖啡甜心,估计美轮轮要吃醋了——吃她老婆咖啡卷的醋。

其实“哈尼”这个称呼,对我来讲并不肉麻,却更多了一份英雄色彩。众所周知,哈尼是honey的音译,以前的译制片里面都直接翻作亲爱的,第一次看到这个翻译是在《牯岭街少年杀人事件》里面,哈尼是一个前黑社会老大,在这部长达4个小时的片子里面,仅仅出场了28分钟,可却是里面最明亮的一个角色。

哈尼第一次出场是在冰店,这个时候他刚刚从南部避了风头重新回到台北。哈尼以前的手下滑头想借哈尼的手收拾小四(张震),因为小四在泡哈尼以前的miss小明。滑头有两个目的,一个是要借刀杀人,一个是要跟哈尼挑明,现在他接管小公园帮了。哈尼披着蓝色的海军制服,戴着白色大盖帽,站在门口,自有一派不动声色的威风。哈尼没有为难小四,反而帮他顺利逃走了。哈尼对他说,我看你不是混的,你快走吧。哈尼看起来也就是一个十八九岁的青年,可是比起这些在高中部混的,显得高大健壮多了。说起话来,缓慢低沉,没有一点混混的吊儿郎当,甚至更有一点哲理和诗意。

后来小四在阁楼上再次见到了哈尼,那时哈尼在训以前的部下:怎么去了一趟南部,你们这些台北的都开始流行搞钱了?与其说是训,不如说是责问,没有凶狠的语气倒是多了很多的不解。对着以前的手下,哈尼像在独白一样说道:那个时候,滑头想跟我跑,天天跟孙子一样的来求我,要不是你帮他说好话,说他老爸可以帮你搞定中山堂开演出会。我是屌不甩这种不要脸的贱货。现在俩幺拐(217)给他撑,就原型毕露了吧。还不是为了赚钱。现在小公园老大已经是他了,你们懂不懂?

最后哈尼叫小四留下,让他坐在自己对面,两人都席地而坐。

哈尼:小明跟我说,她很喜欢你。

小四不语,有点紧张尴尬,不知道该如何作答。

哈尼:其实那天我在冰店一眼就把(看)出来了。

半响,小四才说:小明其实一直在等你回来。

这次轮到哈尼沉默,过了好一会,哈尼才轻轻说:我在台南,无聊得要命。每天可以看几十本武侠小说,后来,我叫他们去帮我租最厚的武侠小说来看。其实以前的人,跟我们现在出来混的,真的很像。有一个老包,大家都以为他吃错药。我记得,好像全城的人都翘头(逃跑)了,(镜头切给坐在台阶上的小明,她把哈尼的大盖帽慢慢戴上),而且到处都被放火,他一个人要去堵拿破仑。后来还是被条子削到(抓住),《战争与和平》,其它的武侠书名都不记得了,只记得这一本。

 哈尼和小四是这个片子里面,仅有的两个理想主义人物,他们俩这段对话在晦暗的片子里显得熠熠生辉。后来哈尼践行了老包的浪漫,拖着一条残腿孤身前往眷村帮。临死之前,他问眷村帮的头目山东:我最怕两种人,一种是不要命的,一种是不要脸的,你是哪一种?我看,你不像前一种吧。后来被山东暗算,死在车轮下。

无疑,这样的的英雄主义,这样甚至带点傻气的执着于真理和道德,这样老式的义气和悲壮的热血,都在小四心中建立了一个偶像,一个与现实格格不入的偶像。小四对小明最后的告白中,他说到:只有我能够帮助你,因为,现在我就是哈尼。当小明拒绝了改变,拒绝了小四的救赎妥协于俗世时,小四杀死了小明。“没出息、不要脸!没出息、不要脸!”小四绝望于他偶像的死去和纯真的破灭。

突然很想去看《战争与和平》,我向来都不看这样正统的名著的。为了哈尼唯一记得的一本武侠小说,为了这个浪漫主义的英雄。

 





用眼睛移动你  发表于{#posttime} | 阅读全文 | 引用(Trackback0) | 编辑 

评论
你新年要快乐。果然恩快乐。看见你快乐。我相当快乐。。木哈哈哈哈。。
迪迪 ()   发表于  2009-02-17 00:01:32  [回复]